本报讯近日,首钢总公司总经理罗冰生与所属的特钢公司法人代表李惠颐共同在《扭亏增盈责任书》上签字,这意味着李惠颐今年的个人收入乃至今后的任免都将随着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而俱荣俱损——盈有奖,亏有罚。
到目前为止,首钢已有42家子公司及直属单位的负责人在《扭亏增盈责任书》上签了字。
该责任书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建立风险抵押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将全年收入的30—40%作为风险抵押金,其余60—70%按月考核发放,年终结算,完成总公司扭亏增盈指标者,风险抵押金全额返还,反之扣除,并给予黄牌警告;第二年仍未完成指标者,将免去领导职务。二是完成总公司下达的扭亏增盈任务的领导班子,可获得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收入3倍的报酬。三是超额完成的领导班子,首钢总公司将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这一办法,使首钢各子公司、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收入同本单位的经济效益紧密挂钩,增加了各级领导班子的责任和压力,各子公司再与下面的各分公司签订责任书,把风险和压力层层传递下去。如首钢所属的外贸公司——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与下属的六个实体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承包资产经营协议,并开始扣缴经营者的风险抵押金。首钢所属的特钢公司则为此对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实行了聘任制、年薪制,还提拔了20多名有知识有闯劲的青年人担任厂处级领导,对他们采取不同于一般人的分配标准和奖罚尺度。